北京大学学生会情况(北京大学学生会有哪些部门)
北大的学生会起源于
北京大学学生会,简称北大学生会 ,是中国高校中历史最为悠久 、最具影响力的组织之一。其前身可以追溯到1919年5月成立的北京大学学生干事会 。自成立之初,北大学生会就积极参与“五四”爱国运动,始终站在时代的前沿 ,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密相连。
北京大学学生会(英文:Peking University Students Unio,简称北大学生会),其前身是成立于1919年5月的北京大学学生干事会,是中国高校中历史最为悠久、最具影响力的学生组织之一。自成立之初 ,就积极投身“五四 ”爱国运动,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,与国家和民族的命运紧紧相连 。
北京大学学生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解放前的五四运动时期 ,那时的学生干事会由高君宇和许德珩等杰出人物领导。在那场著名的运动中,许德珩和黄日葵被推选为负责人,其他如张国焘、邓中夏 、傅斯年和罗家伦等也都是学生领袖的代表。
新中国成立后 ,北大学生会于1954年召开了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,成为新中国大学生民主建设的一个新起点;1979年第十二届学生会创造性地将学生会执行和监督机构分开,成立了学生会执行委员会和常务代表会议;1998年第二十五次学代会选举制度通过了《学生会中期调整办法》。
北京大学学生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后的早期 ,其中不乏一些杰出的校友担任过常代会的重要职务 。在1979年,法学78级的李克强是这个时期的创始人和第一任会长,他现已成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和国务院副总理。进入九十年代 ,学生会的领导团队继续发展。
北京大学、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
1、五) 学生会会员有退会的权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完成本会交给的任务 。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九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,在学院党支部领导和团委指导下 ,依照国家法律及本组织章程,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2 、北京北大资源研修学院学生会章程 (学生会第一届全体委员大会2004年12月1日通过)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北京北大资源学院学生委员会,简称北京北大资源学院学生会。
3、根据《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》(2006年6月3日清华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审议修订通过) ,清华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一次常设代表会议审议通过《清华大学第三十七届学生会主席选举办法》,选举毛捷为清华大学第三十七届学生会主席 。
4、办公室 该部门的工作主要围绕两个方面:制度建设和针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工作。学习部 主要工作围绕着校风建设,如更新自习室课表和向清华学生提供学习咨询服务。宣传部 这是展现校会风采的窗口 ,将整个校会的信息整合起来,用一种全新的形式向校内外各界人士展现校会的风貌 。
5 、年《国立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》规定“本会最高权力机关为全体大会,立法机关为代表大会 ,执行机关为执行委员会”。
6、例如,2018年10月6日,北京大学学生会、同济大学学生会 、清华大学研究生会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会等机构共同发布了《学生会、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》 ,该公约旨在通过明确学生干部的权利与义务,促进学生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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